钢铁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,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。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生态环境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《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》(发改环资〔2024〕730号,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,明确钢铁行业节能降碳的主要目标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,对支撑完成“十四五”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、促进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一、深刻认识实施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
(一)推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抓手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,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。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,推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升级,有利于加快钢铁行业产品结构、用能结构、原料结构优化调整和工艺流程再造,促进产业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,提升我国钢铁行业全球竞争力。
(二)推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途径。钢铁工业低碳发展的主要路径包括系统能效提升、资源循环利用、流程优化创新等方面,而系统能效提升是当前有效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最重要、最经济、最直接的手段。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,能够有效提高行业能源利用效率、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,促进能源消费结构优化和绿色低碳发展,对工业领域及全社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。
(三)推动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是完成“十四五”节能降碳目标的重要支撑。我国是钢铁生产和消费大国,钢铁行业是我国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。2023年,我国钢铁行业能源消费总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超过11%,仍有约15%的粗钢产能能效达不到基准水平。积极推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,把好新上项目准入关口,实施存量项目节能降碳改造,对支撑完成“十四五”节能降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。
二、系统部署钢铁行业节能降碳重点任务
为加快推进钢铁行业节能降碳,《行动计划》提出了7方面重点任务。一是加强产能调控和产量管理。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提出完善钢铁产能调控和产量管理的具体要求。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,2025年底行业能效标杆水平以上产能占比达到30%,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完成技术改造或淘汰退出的目标任务。二是强化新上项目源头把关。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环评审批把关,全面提高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效和环保水平,对不符合要求的钢铁项目坚决停批停建。三是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升级。细化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的实施路径,加强重点工序改造衔接,推广烧结烟气循环、大比例球团冶炼等先进技术和带式焙烧机、万能轧机等专用设备,加快电机、锅炉、制氧机等通用设备改造升级。四是加强全流程余能利用。加强行业余能利用改造,有序开展余能自发电装备更新,积极推广超高温超高压发电等高效利用技术,加快高温高压干熄焦等应用。五是优化生产工艺流程。加快提升短流程电炉炼钢比重,提出到2025年底废钢利用量达到3亿吨、电炉钢产量占粗钢产量比例力争提升到15%的量化目标。六是推进钢铁低碳冶炼新模式。加快研发推广应用氢基直接还原、富氢熔融还原等技术,不断提升钢铁冶炼新能源开发利用比例。加强行业耦合提效,支持利用钢铁副产煤气生产高附加值化工产品,加快焦炉煤气制氢联产液化天然气技术应用。七是提升数字化管理水平。强化钢铁生产过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数据监测、分析和管理,加强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智能化控制,明确到2025年底钢铁行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80%左右的目标。
同时,《行动计划》进一步强化政策资金等保障措施,助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。一是强化激励约束。以能效水平和环保绩效为主要依据,分级分类对企业实施产量调控、改造升级、阶梯电价等差异化激励约束机制。二是加大资金支持。综合运用政府投资、税收优惠、绿色金融、转型金融等手段,加大对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的支持力度。三是推进标准提升。加快修订有关能源消耗限额标准,推动制定碳排放核算、低碳工艺技术等标准,制修订重点工序能效对标指南、能效标杆评估规范等推荐性标准,切实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行业节能降碳。四是加快技术创新。完善首台(套)重大技术装备、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政策,支持企业加大对先进工艺装备等研发投入。鼓励行业协会定期征集发布有关技术清单,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推广应用。
三、切实加强钢铁行业节能降碳工作的组织实施
为推动各地区、各有关方面抓好组织实施,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,《行动计划》对加强组织领导、加快项目实施、严格监督管理、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工作要求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要求各地区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,分解任务,压实责任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、研究机构作用,加强对钢铁企业的服务指导。二是加快项目实施。要求各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深入开展钢铁行业能效诊断,强化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,制定改造计划并明确改造时限,尽快形成实际节能降碳效果。三是严格监督管理。要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大钢铁行业节能监察和监督管理力度,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,严肃处理违规新增产能、落后产能淘汰不力等行为。四是加强宣传引导。依托全国生态日、全国节能宣传周等重要平台,加大钢铁行业节能降碳先进经验宣传力度。发挥国有企业、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,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自愿承诺和实践,营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良好氛围。
来源:国家发展改革委